

兩天后,葉某一紙狀令把該奶茶店告上了法院。葉某認為,根據國家《預包裝食品營養(yǎng)標簽通則》規(guī)定,預包裝食品須有原料標簽,還需要有營養(yǎng)成分表,標明配料項目和具體含量,特別是反式脂肪(酸)的含量,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于是,葉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奶茶店退還消費金30元,10倍賠償300元。 2 起訴理由不成立法院未受理

法院認為,《預包裝食品營養(yǎng)標簽通則》屬國家強制性標準,食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應當遵守。但《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對預包裝食品適用范圍作了進一步明確 ,“本標準適用于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簽和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簽”。該解釋,不適用于為預包裝食品在儲藏運輸過程中提供保護的食品儲運包裝標簽、散裝食品和現制現售食品的標識”。奶茶是現場制售食品的一種,不屬于預包裝食品。

起訴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受理。 3 專業(yè)律師稱商家可反起訴維權據打聽,葉某今年9月份失業(yè),一直在家閑著,曾向鄰居表露,要做職業(yè)打假人。菜鳥失算,葉某認為是自己不精通法律,缺少實操經驗,但職業(yè)維權這條路還要走下去。

對此,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在歡認為,由于沒有受理,此案尚沒有上庭,媒體也無報道,否則可以反訴葉某誣告和名譽侵權,索要相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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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飲品快報編輯|小W 版式|小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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